梅新育:加分等优惠政策不妨这样改进创新
【梅新育:民族加分等优惠政策不妨这样改进创新】
浏览了一下,这些时网上围绕少数民族加分等优惠政策争论比较热烈;随着高考结束,预计这方面争论还会进一步升温。我认为,之所以争论如此热烈,主要原因是优惠政策的倡导者与其成本承担者不重合,由此引发了巨大道德风险。换言之,就是倡导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人很多只需要动动嘴,由此而来的额外成本则由别人承担,高喊倡导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人还往往可以获得额外的一些好处。
例如,我坚决主张取消少数民族加分等优惠政策,实行平等竞争,被扣“破坏民族团结”帽子并在节骨眼上遭遇诬陷,但我在做西藏课题时自掏腰包数千元购买西藏当地土产,以评判它们市场前景;我在在多次遭受伊斯兰原教旨主义、恐怖主义、分裂主义三股势力分子暴力围攻威胁之后,还自掏腰包款待维族老兵,给他送全套电器、送大红包,用自己的人脉开研讨会、发文章宣传他的忠义精神,希望以此改善维族社会形象。相比之下,给我扣“破坏民族团结”帽子、在节骨眼上用这类“罪名”诬陷我的人,虽然一天到晚“民族团结”挂在口头,但他们是不会这样掏自己腰包出钱出力的,而且往往是要用喊“民族团结”口号换取这样那样的好处。
(《新疆白皮书发布之日回顾家国经历》链接:
面对这种因成本收益不重叠而导致的社会矛盾、道德风险,如之奈何?
一条可以探索的出路是改进创新民族加分等优惠政策,消除优惠政策倡导者与其成本承担者之间的不重叠,这样社会矛盾和道德风险就可迎刃而解,和谐社会,指日可待。
具体说来,就是这样办:
对主张实施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以体现“民族团结”的人及其家属、子女,由政府登记,平时他们缴纳额外“民族团结税”,专用于他们主张、倡导的“少数民族文化建设”、少数民族优惠政策;逢到升学考试(包括小升初、中考、高考、考研)和职称晋升,他们本人及其家属、子女与加分优惠范围内的少数民族点对点交换。比如说,以前某省高考少数民族加分20分,今年就不对少数民族考生普遍加20分,而是由这些主张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以体现“民族团结”的人及其家属、子女中参加高考的人与比他们考分低20分的少数民族考生交换成绩、录取学校。你儿子考600分,就把成绩与另一个考580分的少数民族考生交换;其它事情,如此类推。
至于反对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人,不用缴纳额外的“民族团结税”,也不用与少数民族考生交换成绩。
通过这样的做法,主张实施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以体现“民族团结”的人获得机会,身体力行贯彻实施他们的主张,无须担心被指为“道德风险”而损害自己清名;反对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人也无需承担自己反对的额外负担,双方都能享受符合自己意愿、主张的政策,两全其美,社会和谐,岂不美哉!
只要思想不滑坡,办法总比困难多。
2020.7.10
欣赏哈妮国风美少年——“一梦敦煌”视频完整版:
https://v.qq.com/x/page/t0807q5p3xf.html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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